生活的可能性?(消解性别)书评-钻石棋牌
“表演”并非身体主体性探索的唯一渠道,“性别”也不是对人的唯一“规范”,仅仅认为朱迪斯·巴特勒不过是在跟性、性别或身体打交道,我想这未免太看低了她。在我看来,她是一位一直在努力思考、探索和尝试生存/生命/生活的更多可能性的勇士,而这种努力的动力源自她自身的需求——这是她在《消解性别》一书中明确告白的。
在朱迪斯·巴特勒的青年时代,同性恋完全不会想象到今天的场景——可以公开同居,可以结婚至少可以申请结婚权,可以观赏一部部以同性恋者为主角的精彩电影……她那个时候只能在夜晚去同性恋酒吧寻找快乐。她需要被承认。她经历了石墙事件。她见证也参与了历史的书写。
今天的中国很难定义,对于同性恋来说,算是“前石墙阶段”呢还是“后石墙阶段”呢?我以为以中国的国情,类似事件出现的几率极低。在今天的美国,对同性恋的仇恨并引发对ta们的暴力甚至枪杀,依然屡见不鲜。右翼宗教团体也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强大的反对势力。这些,给美国的同性恋既造成了伤害,当然也制造了反抗的机会。
我们要庆幸中国虽然存在不少对同性恋的偏见和歧视,但类似的暴力和无缘无故的仇杀事件毕竟还没怎么听说过。基督教教会也还没有获得可以公开干涉俗世生活的权力。但我们有同性恋自杀,据了解,青少年同性恋自杀事件尤其频繁。
那么,福柯和朱迪斯·巴特勒,此二人之所以相继站在了激进的立场,先后加入解构主义阵营,对过去及当今的一切形成定论的价值观、伦理道德等加以批判和解构,未尝不与他们的性取向有着密切关联。
我们是不是可以进一步说,性取向不止影响生活,它必定也会对你的学术研究产生影响——如果你能够正视它的话。
朱迪斯·巴特勒指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性(sex)和性取向研究和性别(gender)研究互不承认,前者被认为是与同性恋、变性等相关,而后者只是一种女性主义研究取向。而且前者认为性别研究可以被性研究取代了,他们不需要关心性别因为他们不需要性别;而性别研究则被进一步认为可以是在“女性主义”框架之外的,因此它逐渐地获得了在主流学术界的地位。
恰恰是这些复杂的、与“主流”不一样的事实,才给我们的思考展现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不禁要自问:难道我是一个符合主流的人吗?严格地说,不是。然而过去很长时间,我对“主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无视?反抗?在读《消解性别》之前,我从未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现在我大体可以有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不是对我思考的问题的回答,而是对这一问题之所以产生的回答:在“主流”之外,我们的思考和疑问缺少明确的参照标准,我们甚至不知道某种疑问算不算是一种疑问,我们所提的问题算不算是一个“真的问题”。这就是“规范”的作用。
“规范”是《消解性别》一书的关键词,在我看来还是一个占有核心位置的关键词。有关性与性取向的言说缺乏被广泛“承认”的规范,使你觉得自己无法“正确地”评价它,哪怕你自身拥有某种确切的经验,但你不敢确信自己的这种经验一定是可靠的、具有代表性的。
“主流”至少有这样一个好处:当你在行动和言说时,你可以有一套完备的参照标准,知道自己的做法是对是错,当你的经验在其他人构成的主流那里得到证实,你便可以足够确信自己没问题,“反正大家都这样嘛!”
有关性与性取向在我们这个社会语境中其言说是被限制的,尽管有非常多的同性恋论坛,然而我们却无法在真实的生活中看到ta们。当我们着眼“社会”,我们便会知道那些网络中的故事是不可见甚至是不可寻的。而变性人、变装者则更加稀少,他们一般只在晚上活动于酒吧,假如你进入过这样的场所,你难免会惊诧,这些平时不可见的人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白天他们又存在于哪里呢?他们的生活是否会与“我们的”生活有所不同?——这些被规范化了的主流社会所遮蔽的差异人士,他们如何协调自己的生活?还是任凭白天和夜晚的分裂?
想到这里,似有一阵寒气袭来,“主流”的强大和可怕,再次更真切地逼近眼前:那么热闹纷繁的生活,就活活给这主流社会扼杀了!而承载着这些生活的人呢?他们又当如何面对生存空间的逼仄?
今天,有关同性恋及变性人的话题,愈来愈多地得到公开言说的资格——以前我不认为公开言说意义重大——,然而关于哪些话题是值得言说而哪些话题不可以言说,仍存在着一个“规范”。比如关于同性恋,“规范的”的言说是“同志结婚权”,而假如你想讨论同志是否可以借助生育辅助手段拥有自己的孩子,那么抱歉,你这个话题还太“超前”;围绕男同志最公开而广泛的话题是“防艾”,然而如果你想关心一下女同志的健康问题,抱歉,这个问题不存在——我们权且把女同志与未婚女性相提并论,会发现,与女性健康有关的是“生殖健康”,以及单位为达到监视计生问题而施行的“体检”——而这些体检是将已婚女性和未婚女性区别对待。
我们的生活存在各种疑问和困惑,而性少数人群面临的疑惑相信会更多一些,但是,被国家所强制形成的“规范”以及由多数人约定俗成的“规范”却一再限制和禁止我们解决这些疑惑的途径,使得我们本能地想去探索自身可能性的尝试显得迷茫尴尬甚至无地自容。规范在使得多数人获得合法性的同时剥夺了另一部人存在和生活的合法性,朱迪斯·巴特勒甚至认为多数人的合法性正是借助于排斥另一部分人而得以建构的,主流通过确认谁是“他者”而获得了心安理得的存在感。
那么,那些被排挤被否定的“他者”呢?我们该怎么办?反抗?装糊涂?分裂?朱迪斯·巴特勒告诉我们,我们要积极探索和尝试,而这种探索和尝试,不必也不应该仅仅以修正规范为目标,我们要努力突破规范,首先要在思考上摆脱规范的约束——尽管这很难,但“言说”的合法性,应该是可以凭借我们主体性的存在、凭借我们不断的自省和质疑而得以超越或获得的。这是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
在朱迪斯·巴特勒的青年时代,同性恋完全不会想象到今天的场景——可以公开同居,可以结婚至少可以申请结婚权,可以观赏一部部以同性恋者为主角的精彩电影……她那个时候只能在夜晚去同性恋酒吧寻找快乐。她需要被承认。她经历了石墙事件。她见证也参与了历史的书写。
今天的中国很难定义,对于同性恋来说,算是“前石墙阶段”呢还是“后石墙阶段”呢?我以为以中国的国情,类似事件出现的几率极低。在今天的美国,对同性恋的仇恨并引发对ta们的暴力甚至枪杀,依然屡见不鲜。右翼宗教团体也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强大的反对势力。这些,给美国的同性恋既造成了伤害,当然也制造了反抗的机会。
我们要庆幸中国虽然存在不少对同性恋的偏见和歧视,但类似的暴力和无缘无故的仇杀事件毕竟还没怎么听说过。基督教教会也还没有获得可以公开干涉俗世生活的权力。但我们有同性恋自杀,据了解,青少年同性恋自杀事件尤其频繁。
那么,福柯和朱迪斯·巴特勒,此二人之所以相继站在了激进的立场,先后加入解构主义阵营,对过去及当今的一切形成定论的价值观、伦理道德等加以批判和解构,未尝不与他们的性取向有着密切关联。
我们是不是可以进一步说,性取向不止影响生活,它必定也会对你的学术研究产生影响——如果你能够正视它的话。
朱迪斯·巴特勒指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性(sex)和性取向研究和性别(gender)研究互不承认,前者被认为是与同性恋、变性等相关,而后者只是一种女性主义研究取向。而且前者认为性别研究可以被性研究取代了,他们不需要关心性别因为他们不需要性别;而性别研究则被进一步认为可以是在“女性主义”框架之外的,因此它逐渐地获得了在主流学术界的地位。
恰恰是这些复杂的、与“主流”不一样的事实,才给我们的思考展现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不禁要自问:难道我是一个符合主流的人吗?严格地说,不是。然而过去很长时间,我对“主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无视?反抗?在读《消解性别》之前,我从未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现在我大体可以有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不是对我思考的问题的回答,而是对这一问题之所以产生的回答:在“主流”之外,我们的思考和疑问缺少明确的参照标准,我们甚至不知道某种疑问算不算是一种疑问,我们所提的问题算不算是一个“真的问题”。这就是“规范”的作用。
“规范”是《消解性别》一书的关键词,在我看来还是一个占有核心位置的关键词。有关性与性取向的言说缺乏被广泛“承认”的规范,使你觉得自己无法“正确地”评价它,哪怕你自身拥有某种确切的经验,但你不敢确信自己的这种经验一定是可靠的、具有代表性的。
“主流”至少有这样一个好处:当你在行动和言说时,你可以有一套完备的参照标准,知道自己的做法是对是错,当你的经验在其他人构成的主流那里得到证实,你便可以足够确信自己没问题,“反正大家都这样嘛!”
有关性与性取向在我们这个社会语境中其言说是被限制的,尽管有非常多的同性恋论坛,然而我们却无法在真实的生活中看到ta们。当我们着眼“社会”,我们便会知道那些网络中的故事是不可见甚至是不可寻的。而变性人、变装者则更加稀少,他们一般只在晚上活动于酒吧,假如你进入过这样的场所,你难免会惊诧,这些平时不可见的人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白天他们又存在于哪里呢?他们的生活是否会与“我们的”生活有所不同?——这些被规范化了的主流社会所遮蔽的差异人士,他们如何协调自己的生活?还是任凭白天和夜晚的分裂?
想到这里,似有一阵寒气袭来,“主流”的强大和可怕,再次更真切地逼近眼前:那么热闹纷繁的生活,就活活给这主流社会扼杀了!而承载着这些生活的人呢?他们又当如何面对生存空间的逼仄?
今天,有关同性恋及变性人的话题,愈来愈多地得到公开言说的资格——以前我不认为公开言说意义重大——,然而关于哪些话题是值得言说而哪些话题不可以言说,仍存在着一个“规范”。比如关于同性恋,“规范的”的言说是“同志结婚权”,而假如你想讨论同志是否可以借助生育辅助手段拥有自己的孩子,那么抱歉,你这个话题还太“超前”;围绕男同志最公开而广泛的话题是“防艾”,然而如果你想关心一下女同志的健康问题,抱歉,这个问题不存在——我们权且把女同志与未婚女性相提并论,会发现,与女性健康有关的是“生殖健康”,以及单位为达到监视计生问题而施行的“体检”——而这些体检是将已婚女性和未婚女性区别对待。
我们的生活存在各种疑问和困惑,而性少数人群面临的疑惑相信会更多一些,但是,被国家所强制形成的“规范”以及由多数人约定俗成的“规范”却一再限制和禁止我们解决这些疑惑的途径,使得我们本能地想去探索自身可能性的尝试显得迷茫尴尬甚至无地自容。规范在使得多数人获得合法性的同时剥夺了另一部人存在和生活的合法性,朱迪斯·巴特勒甚至认为多数人的合法性正是借助于排斥另一部分人而得以建构的,主流通过确认谁是“他者”而获得了心安理得的存在感。
那么,那些被排挤被否定的“他者”呢?我们该怎么办?反抗?装糊涂?分裂?朱迪斯·巴特勒告诉我们,我们要积极探索和尝试,而这种探索和尝试,不必也不应该仅仅以修正规范为目标,我们要努力突破规范,首先要在思考上摆脱规范的约束——尽管这很难,但“言说”的合法性,应该是可以凭借我们主体性的存在、凭借我们不断的自省和质疑而得以超越或获得的。这是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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